对象
画图工具可以在一定区域内随意涂鸦或用来制作擦一擦效果。
属性
X坐标
对象左上角顶点的X坐标,注意,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X坐标值为正,表示对象在坐标原点的右边;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
Y坐标
对象左上角顶点的Y坐标,注意,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Y坐标值为正,表示图片在坐标原点的下边;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
宽
对象的宽度;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宽度,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
高
对象的高度;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高度,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
初始可见
对象是否在案例开始播放时可见。如果不对此项属性进行指定,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对象的可见性与在舞台上的可见性一致:即如果舞台上将对象隐藏,则案例开始播放时不可见,反之亦然;如果对此项属性进行了指定,那么无论对象在舞台上是否可见,在案例开始播放时,都会以初始可见属性的设定来显示对象,比如,为了编辑方便,您在舞台上隐藏了一张图片,但在初始可见中,选择了“是”,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该图片依然会被显示出来。注意,一个对象是否可见,在案例播放过程中,可能会被其他因素影响,比如事件,比如时间轴的播放,因此,初始可见只是决定了案例开始播放时图片的可见性。
透明度
对象的透明度,注意,如果对象有子对象,当调整对象透明度时,子对象的透明度也会一起改变。如果要制作对象的渐隐或渐现效果,可以通过配合时间轴和轨迹的使用,设置对象关键帧的透明度使其呈现渐隐或渐现的效果。
旋转(顺时针)
对象的旋转角度,正值为顺时针旋转,负值为逆时针旋转;旋转角度可以大于360度,在使用设置时间轴关键帧时,如果旋转角度大于360度,图片会被旋转超过一圈。
背景颜色
对象的背景颜色。通过设置背景颜色,可以赋予媒体对象背景;例如:将已经上传到编辑器里的PNG格式的图片的背景颜色更改,PNG的背景颜色将会由无变成所选择的背景颜色。
填充颜色
填充颜色,默认为没有颜色;如果选择填充颜色后,要将其再次设为透明,可将填充颜色中显示的颜色代码删除。
手势光标
当鼠标移至对象的范围时,是否变成手的形状;若对象有子对象,其子对象也会继承这个属性,但也可以单独来设定其子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
例如:若将图片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状态设为“YES”,那其所有子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也会自动成为“YES”,但您也可以单独将其子对象的手势光标属性设为“否”,这样当鼠标移至子对象的范围时,不会变成手的形状。注意:为了不影响编辑,手势光标属性只会在预览状态下显示出来;另外,当一个对象设置了点击事件后,并且其属性面板中,手势光标属性没有被设为“NO”,在预览状态下会自动加载手势光标属性,提醒观众该对象可以被点击。
定制光标
当鼠标移至对象的范围时,是否变成一个指定的光标形状;点击输入框右边的三角按钮来上传一个自定义的光标;光标需为.cur格式 (百度搜索”cur转换器“来下载转换软件,将其他格式的图片转换成cur格式)。当您上传了一个格式为.cur的自定义光标,鼠标移至对象的范围时,鼠标会变成您所上传的光标。注意,此效果只有在预览状态中会出现,另外,如果对象有子对象,这些子对象都会自动继承对象的定制光标属性。
画笔类型
在这里可以选择画笔或橡皮擦。如果将“允许画图”属性设置成为“是”,那在案例播放状态时,这里选择的画笔类型也决定播放状态的画笔类型。比如,使用擦出效果时,需要将这里的画笔类型设置成为“橡皮擦”。
线条颜色
线条颜色,当线条宽度设为1时,无法看出线条的效果,为了让效果更明显,建议将线条宽度设大一些。
线条宽度
线条宽度,以像素为单位。
允许画图
是否在案例播放状态时,允许观众在画图对象的范围内进行绘画。允许画图选择是,观众在预览状态下可以画图区域里进行绘画,这里的绘画可以是使用画笔,或者是使用橡皮擦,比如,要使用擦出效果时,需要将这个属性设置成为是。
背景图片
点击“加载”,可以为画图对象加载一张图片,这张图片可以作为其他绘画内容的背景,也可以在编辑或播放状态中被擦除。当加载完图片之后,画图对象的大小会自动调整为加载图片的原始大小。因此,需要在绘图软件中先将背景图片制作成需要的大小,然后再加载。
触发条件
擦除/绘画开始
用户在案例里开始进行擦除动作/画图动作。
擦除/绘画结束
用户在案例里擦除动作/画图动作结束。
擦除/绘画长度
用户在案例里擦除/画图的线条总长度达到某个值。这个触发目标动作的长度值是可以自定义的,以像素为单位;注意:是用户已进行擦除/画图的长度是叠加计算的,例如设置长度为100px,那么当用户进行擦除动作时,无论是分别擦除了5条20px的线条,还是2条50px的线条或者1条100px的线条,这3个方式中任意一个都能使目标动作被触发。
擦除/绘画面积
用户在案例里已进行擦除/画图的面积达到整个擦除范围/画图范围的面积的某个百分比。面积的百分比通过调整“大小”选项的控制条来设置。例如设置“大小”为20%,那已擦除/画图的范围达到总范围的20%。
擦除/绘画次数
用户在案例里进行擦除/画图的次数达到设定的限定次数。例如:将“次数”选项的值设为2,那么当用户在规定的擦除/画图范围内进行擦除/画图的次数达到2次时,目标动作就会被触发。
手势擦除
用户在案例里进行擦除动作,达到设定擦除的大小和长度。此触发条件只对在编辑作品时“要模仿绘制手势解锁图案”等之类的画板对象起作用,擦除过程中只要不松手一直移动,则轨迹会一直进行计算(类似于一笔画);例如:编辑作品时用画板在作品上画了一条直线,触发条件为手势擦除,设置了大小(擦除范围大小)和规定了长度(擦除轨迹的长度),擦除的长度不超于设置的长度且同时擦除的范围达到了设定的大小或以上,目标动作就会被触发;否则,在不满足任意一个条件的情况下,目标动作都不会被触发;但是,如果只设置大小,不规定长度,则擦除轨迹的长度不会受限制,只要擦除范围达到设置的大小或以上,目标动作就会被触发。
手势擦除少于
用户在案例里进行擦除动作,不满足设定擦除的大小和长度。建议与手势擦除对应使用。此触发条件只对在编辑作品时“要模仿绘制手势解锁图案”等之类的画板对象起作用,擦除过程中只要不松手一直移动,则轨迹会一直进行计算;例如:编辑作品时用画板在作品上画了一条直线,触发条件为手势擦除少于,设置了大小(擦除范围大小)和规定了长度(擦除轨迹的长度),擦除的长度不超于设置的长度且同时擦除的范围在设定的大小之内,目标动作就会被触发;否则,在不满足任意一个条件的情况下,目标动作都不会被触发;但是,如果只设置大小,不规定长度,则擦除轨迹的长度不会受限制,只要擦除范围在设定的大小之内,目标动作就会被触发。
动作
删除
“删除”选项将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以及当前对象的所有子对象。当您删除一个对象的时候,它的所有子对象都会一起被删除。如果您只想删除某一个对象,而保留它的子对象,您可以先把子对象复制粘贴到另一个对象下,然后再删除目标对象。
设置属性
可更改目标对象的属性参数,包括目标对象的坐标、宽高、透明度、资源位置等。设置属性可以更改目标对象的各个属性,具体属性选项根据目标对象的属性面板窗口而定,选项基本与目标对象的属性窗口相同,除了对象属性面板中的“初始可见”参数会在这里显示成“可见”。您可以设定或改变目标对象的任意属性参数,当事件触发时,目标对象会按照你设定的属性参数来显示或播放。比如,您可以将一个目标对象(比如一个图片对象)的透明度设定为50%,那么当事件触发时,这个图片对象会显示成半透明状。
获取属性
可获取目标对象的X坐标、Y坐标、宽、高、旋转(顺时针)、X轴旋转、Y轴旋转、视距、定制光标、资源位置这些属性,输出到变量。
交替显示
目标对象执行交替显示的动作,即执行“显示——隐藏”的交替动作。在动作触发前,若目标对象隐藏,当动作第一次触发时,目标对象会执行显示的动作,第二次触发时,目标对象执行隐藏的动作;反之,如果动作触发前目标对象显示,则第一次执行隐藏动作,第二次执行显示动作;注意:此动作的触发,目标对象和触发对象不能为同一个对象,否则对象隐藏之后无法点击,则无法执行显示动作。
显示
目标对象显示。目标对象从隐藏切换到显示状态的动作。
隐藏
目标对象隐藏。目标对象从显示切换到隐藏状态的动作。
置于顶层
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顶,成为最顶层。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重叠,显示不全,置于顶层后,目标对象会成为最顶层,将会显示对象全部而将其他对象遮盖住。
置于底层
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底,成为最底层。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重叠,置于底层后,目标对象会成为最底层,将会被其他前面的所有层对象挡住。
同层置顶
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并列对象)中置顶的对象。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动作触发时,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的所有对象的最顶层。
同层置底
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并列对象)中置底的对象。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动作触发时,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对象的最底层。
隐藏同层控件
目标对象显示,与目标对象的同层的所有其他对象都会隐藏。该选项可以用在比如刮刮卡,对应在同一位置只出现一个奖项的文字,其他奖项的文字同时隐藏。
保存图像
转发时能保存显示用户画的图像。
清除图像
清除画图里的图像。
克隆对象
复制案例的任意对象或效果,例如图片、时间轴等,在案例播放时,当触发条件满足时,在设定的区域内该对象或效果会产生副本,原始对象不会受影响。当选中这个动作时,目标对象的所有属性参数也会同时显示出来,可以进一步对克隆之后的目标对象属性进行设定。(原目标对象不会受这些属性参数的影响)。如果将“鼠标位置克隆”的状态设为“YES”,动作触发时,则克隆出的新对象坐标以鼠标的坐标为坐标位置出现;不填写“其父对象为”时,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同时设置“鼠标位置克隆”为yes、XY坐标不为空、填写“使用对象坐标”,只有“鼠标位置克隆”生效。同时设置“鼠标位置克隆”为yes、XY坐标为空、填写“使用对象坐标”,只有“鼠标位置克隆”生效。同时设置“鼠标位置克隆”为NO,XY坐标不为空、填写“使用对象坐标”,XY坐标坐标生效。填写“使用对象坐标”时,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填写“其父对象为”时,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同时设置“鼠标位置克隆”为yes、XY坐标不为空、填写“使用对象坐标”,只有“鼠标位置克隆”生效,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同时设置“鼠标位置克隆”为yes、XY坐标为空、填写“使用对象坐标”,只有“鼠标位置克隆”生效,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同时设置“鼠标位置克隆”为NO,XY坐标不为空、填写“使用对象坐标”,XY坐标坐标生效,克隆对象会呗赋予设置的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填写“使用对象坐标”时,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总结:不填写“其父对象为”时,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填写“其父对象为”时,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位置优先级是“鼠标位置克隆”优于“XY坐标”优于“使用对象坐标”,但“使用对象坐标”的坐标是中心重合,而“鼠标位置克隆”和“XY坐标”的设置会有相对于父对象的位置改变,是相对位置。
删除克隆(同一对象)
可删除以一个对象为本体所克隆出来的所有新对象。删除克隆后,在当次案例播放案例中,以某个对象为本体克隆出来的所有对象均被删除,无法复原;但是克隆功能依然存在,能继续进行以该对象为本体的克隆。
删除克隆(同一区域)
可删除一个区域内所有克隆出来的新对象。此动作将会删除某个作为克隆容器的父对象下产生的所有克隆对象;例如:页面1下有两个不同本体克隆出来的对象,要点击按钮删除区域内的所有克隆,那么目标对象需要设置为页面1;注意:克隆对象的克隆动作设置“其父对象为”的对象要与触发删除克隆(同一区域)的目标对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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